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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借款年终未还也未用于经营,需要视同分红缴纳20%个税吗

[日期:2022-05-17]   来源:老三会计  作者:老三会计   阅读:1466次[字体: ]

请问

企业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借款年终未还也未用于经营,需要视同分红缴纳20%个税吗?

答复:

不需要。

参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

公司办公人员的工装,由于不属于给一线工人及特殊工种配备的工作服,因此不属于劳动保护费,应该计入日常办公性费用来税前扣除。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请问

用叉车、起重机进行的吊装服务属于建筑安装服务还是交通运输业?还是物流辅助业?增值税率多少?

答复:

吊装服务属于装卸搬运服务,属于“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装卸搬运”。一般计税6%,可以选择简易计税3%。

注意:

装卸搬运: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

交通运输: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

二者使用的工具不一样。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 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 收派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

参考二: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第3目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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