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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公司支付境外服务机构的费用,境内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日期:2022-05-24]   来源:高顿咨询  作者:高顿咨询   阅读:3020次[字体: ]

请 问
境内公司支付境外服务机构的费用,境内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复:

这个不一定。按照财税〔2016〕36号:第十三条 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提供服务和服务发生"完全在境外",可以享受不征增值税的规定。

注意:

如何理解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业务”是指构成销售行为的全部要素都必须在境外,应该把握三个要点:

一是应税行为的销售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二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购买;

三是所购买的应税行为的必须完全在境外使用或消费。

也就是:

销售方在境外提供、服务在境外接受等也是在境外发生的。

比如一:

中国境内单位A公司由于国外业务需要在日本租赁小汽车使用,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复:

由于出租小汽车的行为完全发生在境外日本,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因为销售方在境外提供、服务也是在境外接受的。

比如二:

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设计服务,设计师在境外工作,设计结果通过网络发送到境内使用,境内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复:

设计师在境外工作,设计结果通过网络发送到境内使用,不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增值税。

比如三:

境外公司为我公司提供软件,我公司直接在境内通过网络下载使用,是否需要为境外的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复:

你公司在境内下载使用软件,不属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需要为境外的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比如四:

香港企业向境内企业提供发生在香港的广告服务,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复:

该项广告服务属于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比如五:

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复:

由于完全在境外使用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比如六:

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会展服务,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复:

由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会展服务,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比如七:

外籍专家以电话形式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完全发生在境外,支付咨询费时是否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复:

境外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比如八:

出口企业将商品出口到境外,境外咨询检测机构对出口的商品进行检测,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复:

由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比如九:

我公司聘请美国顾问在美国提供顾问服务,支付顾问费给这位美国顾问时是否需要扣缴增值税?

答复:

1、若是该项服务完全是在美国提供顾问服务,则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2、若是该项服务不完全是在美国提供顾问服务,则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参考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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