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会计实务 >> 文章内容


未开票收入不申报,留抵税额拿来退税有哪些风险?

[日期:2022-08-08]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130次[字体: ]

【问题】

未开票收入不申报,留抵税额拿来退税有哪些风险?

【回答】

对已发生的业务不开具发票也不进行纳税申报,属于虚增留抵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未开票收入不等于不用申报,纳税人应如实、及时申报销售收入。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