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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发放网络红包如何缴纳个税?

[日期:2023-01-05]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234次[字体: ]

 近年来,网络红包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方式,不少企业通过发放网络红包开展促销业务,一些平台也通过红包来刺激消费者重复消费。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该如何申报个税,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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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按哪个税目纳税

网络红包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不过,并非所有在网上抢的红包都需要缴税,仅限于企业向个人发放的带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并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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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包的个税由谁负担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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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网路红包的个税

由于红包领取者收到的是税后金额,就需要倒算出税前金额来计算个税。

假设收到红包金额为1元

税前金额=1÷(1-20%)=1.25元

税额=1.25×20%=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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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包如何申报个税

企业派发网络红包,红包数量动辄上万,个税要如何申报呢?申报个税需要采集人员信息,如果获得领取红包的人员信息?即使能获得人员信息,按系统要求录入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也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有没有什么简单的办法可以申报网络红包个税呢?

答案是有的,可以选择“汇总申报”。需要汇总申报的企业前往当地办税大厅开通汇总申报功能。开通汇总申报功能后,所得项目选择“其他偶然所得”,申报方式选择“汇总申报”。这时系统里的工号、姓名等人员信息全部变成灰色,直接录入偶然所得的收入总额就可以申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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